函轉內政部有關自115年1月1日起,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33939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 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自115 年1月1日起,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,具 役男身分,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,出國應經核准。
三、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,點選主題單元「役男 期出境線上申請」,連結至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 統」(https://service.dca.moi.gov.tw/departure/)申請出境,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,將獲核准出境,於列印 核准通知單後,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,並應於 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。
四、檢附內政部函文及「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」宣導資料各1 份,請各校加強宣導,提醒役男出國應注意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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